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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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摸排工作的通知
2022-11-30 09:59     (点击: )

各分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范围:在职在岗的工会会员

二、 困难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

1.连续六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新乡市低保线上浮50%),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多,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建立档案:困难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拥有2套(含2套)以上住房的(或人均房屋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名下有商业、工业等经营性土地或房产的;困难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困难职工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学费超过同类公办学校两倍以上的)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困难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或名下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对象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3.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4.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困难面前坚守一线的职工及先进模范人物。

、工作要求

1.请各分会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排摸、调查登记、家庭状况核查等工作。原始档案内容包括:(1)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2)基层分会帮扶申报说明材料(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基层党组织盖章);(3)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4)收支证明材料等。各分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如:看病的发票原件等相关票据)。对于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帮扶资金的,追回违规所得。

2.申请职工请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工学院“双节”送温暖职工登记表》或《河南工学院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12月8日前交到校工会B80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xgh@163.com。

附件1:河南工学院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河南工学院“双节”送温暖职工登记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29

 

 

附件【附件1河南工学院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送温暖职工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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