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文件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工会文件>>正文
校工字〔2015〕23号关于增补教代会代表的通知
2015-05-04 17:24     (点击: )

                           

 

 

 

 

 

 

校工字〔201523

 

 

 

关于增补教代会代表的通知

 

各分会:

我校20061130日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工正式代表101人,因任期内退休,离职,岗位调动等原因,目前正式代表缩减至71人。随着学校人员增加,我校现有编制内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教职工共计637人,按照教职工代表应占学校人数17%的比例要求计算,我校正式代表人数应为108人,空缺37人。

按照《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豫机电高专党字[37]号)有关规定,报校党委审核同意,校工会按规定增补教代会正式代表,以确保我校教代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发挥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一、增补名额

为便于工作,各分会的党政工领导及主持部门工作的中层副职人员原则上应为教代会代表。各分会现有代表人数超过应有比例的不予增补,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按照比例差额及要求增补代表,代表资格任期内不变。名额分配情况参照附表。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教育事业,自觉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公道正派,廉洁勤政,能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

4)有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能力和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选举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照分配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应为选出代表人数的120%左右,差额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

2)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2/3。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当场计票。计票完毕向全体会员报告选举结果。

 

4)代表产生后,各分工会以书面报告形式将选举结果连同选票

交送校工会。选举结果上报需在430日前完成。

 

附表1##分会第二届教代会代表增补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附表2: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需增补教职工代表名额一览表

                                      

 

 

校工会委员会

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附表一.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在编为依据需增补教职工代表情况.doc已下载
上一条:校工字〔2015〕24号关于各基层分工会办理财务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