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收缴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2014-11-27 08:32     (点击: )

各分工会、各位会员:

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根据《工会章程》、《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豫教工[2014]19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缴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收缴为2014年度工会费。

2、缴纳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本年度会费按照201410月份工资标准收缴。

32014年新进教职工会员会费交纳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入校后月数。尚未申请入会的新教职工,请从工会二级网站“下载专区”《工会工作台账中》中下载《工会会员登记表》并填写,于1210日前交校工会。

4、上半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免交本年度会费,下半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上交1-6月份会费。人员变动的,按照调整后部门所属分会缴纳会费。

5、各分会要按照上述标准收缴会费,填写《会费缴纳登记表》(见附件1),在1212日前将各分会会费缴存学校财务账户。

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牧野路支行(地址在学院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收款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账号为:1704020309064016860

并于1216日前持银行存款凭单和会费缴纳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稿发送校工会公共邮箱hnjzxgh@126.com)到校工会登记、领取会费上缴收据。

6、各分会缴纳的会费,校工会按照模范、先进小家100%的比例,其余分会70%的比例返回各分会作为分会活动经费(先缴再返)。返还到各分会的会费由各分会按照我校《基层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使用。

7、各分会要在二级教代会上将2011年以来分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以适当形式向会员公布。

 

 

附件【XX分工会2014年会费收取登记表.xls已下载
上一条:困难职工排摸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青年职工联谊活动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