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3年度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分会:
2013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请在2013年11月29日前完成。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不变,月会费仍然按照会员每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收取(年会费为月会费乘以12),工资尾数不足100元的部分不计交会费。各分会按照现金形式将收缴的会费30%上缴校工会,并填写各分会费收取情况统计表,纸质表同会费一起上交,电子稿发送校工会公共邮箱hnjzxgh@126.com。另外,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的会费,先缴再返。
会费收取情况统计表样表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