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新乡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新工办字【2019】8号)文件要求,新乡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并授予新乡市五一劳动奖和新乡市工人先锋号,根据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新乡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工作成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根据通知要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请各分工会择优推荐候选人(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人员);我校通过评审会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市总工会。
三、推荐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候选人经分工会推荐后,报校工会。
2.学校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出初步意见后,报校党委研究,公示后上报。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3.要严格标准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五、材料报送
1.各分会于3月13日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表》2份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报校工会。
2.联系电话:3691088。
附件:1.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