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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文明家庭的通知
2018-05-28 17:04     (点击: )

各分会:

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充分展示我校家庭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教育和引导教职工培养爱校爱家、向善向上、家庭和睦、邻里和谐、诚信勤俭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以良好的家风建设成果支撑校风教风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 “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家庭成员不足两代、三人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校、爱集体,在工作和学习中有带动示范作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乐于为他人和集体做实事、办好事,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家庭成员注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术的学习钻研,主动提升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活动,树立岗位成才意识,学练技能,建功立业。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睦、友爱,尊敬长辈,爱护儿童,子女健康成长;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家庭婚姻幸福美满;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信互慰、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家庭成员有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文体活动健康向上,讲究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勇于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尚。

5.勤俭持家,环境优雅。家庭消费量入为出,不奢靡浪费;注重家庭环境的优化美化,家庭环境好、室内清洁好;不饲养家禽家畜,不在公共区域种植养殖、私搭乱建、乱摆乱放。

四、评选办法

“文明家庭”的评选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自我推荐、教职工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分会须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分会的“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并经由各分会党、政、工主要成员组成“文明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报送人选,每个分会推荐报送1户“文明家庭”。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会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工作。

2.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家庭推荐出来。

3.时间要求。“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及申报表(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须加盖党总支公章后,按要求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8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3691088 3691089

附件:河南工学院“文明家庭”申报表

                                                                                              校工会

                                                                                          2018年5月28日

附件【河南工学院“文明家庭”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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