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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5-11-30 16:21     (点击: )

 

各分工会:

为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为学校建设发展建立新功,充分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和卓越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5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各项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女职工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或者教研室。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二、推荐评选工作原则

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原则。每个推荐单位根据条件评选推荐,通过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三、 推荐评选办法

1、关于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出1个侯选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

2、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3个女职工先进集体,10个女职工先进个人,由校工会组织评选。荣获女职工先进集体的单位和个人可作为推荐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候选人人选。

3、各分会推出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用A4纸(反正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文字格式要求规范,事迹填写简明突出,主要事迹栏填满为止,经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报送内容中的相关成绩和事迹要附有佐证材料。上报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材料报送办公楼8楼校工会,联系电话:3691089。

附件:1、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2、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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