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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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南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2025-04-08 10:25     (点击: )


各分会:

校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拟于近期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为了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目的和意义

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提案征集是每一位教职工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为此,请各分会精心组织,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发动广大教职工建言献策,凝心聚力,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谐校园作出贡献。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提案的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受理的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抵触的问题;

2.学校和教代会职范围外的问题;

3.不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利益问题;

4.不切实际的、没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和程序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的具体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认真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行使提案权,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有案由、有分析、有建议,提案力求事实准确,观点清晰,建议和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代签无效)。

5.提案表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姓名一栏要求书写工整,且须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方案清楚明了,书写字迹工整提案表一式两份。

6.各分会组织实施,并将提案于2025430日下午17:30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房间:办公楼8楼C801,电话:3691089 )。


附件:河南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附件:河南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表 (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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