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拟于近期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为了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目的和意义
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提案征集是每一位教职工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为此,请各分会精心组织,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发动广大教职工建言献策,凝心聚力,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提案的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受理的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抵触的问题;
2.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不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利益问题;
4.不切实际的、没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和程序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的具体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认真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行使提案权,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有案由、有分析、有建议,提案力求事实准确,观点清晰,建议和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代签无效)。
5.提案表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姓名一栏要求书写工整,且须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方案清楚明了,书写字迹工整,提案表一式两份。
6.各分会组织实施,并将提案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房间:办公楼8楼C801,电话:3691089 )。
附件:河南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