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女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充分展现新时代女性教职工的巾帼风采和卓越贡献,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群众认可度高。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评选单位以科、室为基本单元,女职工人数占比不低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团队政治引领有力,凝聚力强,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貌;
3.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立德树人、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成效突出,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或标志性成果;
4.重视女职工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文化建设等活动,有效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为全校在职女性工会会员,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且在岗满1年以上;
2.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育人成效显著;
3.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刻苦钻研专业技能,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或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表现优异;
4.弘扬传统美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团结同事、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师生口碑良好。
二、评选原则
推荐评选要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作为首要评选标准;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评选原则,全程接受监督;以工作实效、贡献大小和群众认可度为核心依据,不搞“轮流坐庄”或随意指定;严格资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好中选优;2021-2023年度已获得同级同类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参评。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分会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女职工参与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各分会对照条件择优可推荐候选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名,形成书面推荐材料(含推荐表、1500 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佐证材料);
3.各分会对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将成立评选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实地考察,评选出3个女职工先进集体,10名女职工先进个人;
4.各分会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推荐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1500 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佐证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B8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61687@qq.com。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2.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