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2022年各分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学校工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活动,对在2022年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个人给予表彰。根据《河南工学院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院工字2020[15]号)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1.我校注册的在岗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3.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4.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政治、社会、教育、文体等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5.在本职工作、“三育人”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
6.团结同志,文明礼貌,廉洁从教,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基层工会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通过合法渠道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政议政,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5.积极组织工会工作中的各项政治、社会、教育、文体等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6.联系群众,作风民主,热心为职工服务,认真高效完成各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工会会员”由各分会组织评选推荐。各分会按规定名额,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投票选举,选举结果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推荐至校工会。
2.“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委员会依据工会干部个人申报材料及工作表现,组织评选后确定。
三、名额分配
1. “优秀工会会员”评选名额以分会为单位,推荐人数为本分会会员人数的6%。
2. “优秀工会干部”各分会从分会委员中推荐1人,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核后产生。优秀工会会员和优秀工会干部不能重复评选。
四、其他
1.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或“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由分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院部党总支公章后上报;
2.各分会还需填写“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推荐汇总表”一份,汇总表由分会主席签字后上报;
3.登记表和汇总表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楼B805),逾期视为弃权。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