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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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12-22 10:45     (点击: )

各分会:

为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为学校建设发展立新功,充分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和卓越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1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各项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女职工先进集体的选单位以科、室为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二、推荐评选工作原则

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原则。每个推荐单位根据条件评选推荐,通过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近三年已获得此荣誉的不再重复参评)

三、 推荐评选办法

1、以分会为单位,推荐出侯选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

2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3个女职工先进集体, 10女职工先进个人

3、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份,字体为宋体四号,事迹填写简明突出,控制在800字以内,用A4纸(正面)打印,经分会主席签字、党总支公章后上报报送内容中的相关成绩和事迹要附有佐证材料。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1230,报送地点:办公楼C801,联系电话:36910893691088


附件:1、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2、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年十


附件【附件2: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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