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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活动的通知
2019-12-20 15:54     (点击: )

各分工会:

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关于评选推荐“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文件规定,2019年分配给我校“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名额各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高校院系工会,企事业单位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壮大,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3.高校院系工会,企事业单位科室、班组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企事业)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

4. 高校院系工会,企事业单位科室、班组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理想信念坚定,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高标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受到职工广泛认可;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担当,敢于奉献,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高标准完成工会工作任务,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认真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任劳任怨,主动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诉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评选程序

1.各分会组织推荐“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填写登记表(见附件)申报。

2.校工会委员会召开会员(代表)会议民主表决确定推荐人选。

3.2019年12月27日向省教育工会报送推荐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模范职工小家”以各分会为单位上报,从中评选。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各分会负责人、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或优秀基层工会会员中推荐。

3.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A3纸打印,骑马钉装订,于2019年12月24日前交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3691089、3691088。

 

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河南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12-20


附件【XX高校XX基层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XX高校XX同志优秀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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