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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基层分工会开展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4-03-27 17:54     (点击: )

校工字〔2014〕4号

关于在各基层分工会开展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

为加强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基层分工会经费收缴,促进财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会财会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工会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按照校工会2014年工作计划,由校工会经审委员会对各分工会的经费收缴、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工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各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运事业服务。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分工会是否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制度;是否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和按规定严格管理银行账户;现金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各分会是否配备分会财务专职人员;记账凭证、账簿设置、账簿登记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购置和报废固定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准确入帐;固定资产是否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日常管理是否规范。

三、检查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自3月25日至4月5日开展自查。要求各分工会对照以上检查内容,对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费使用情况认真自查,并作出自查报告,于4月10日前将各分会主席签字的自查报告表、开户证明、记账凭证(含原始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报送校工会。

2、审查阶段:本次审查采取报审方式进行。由校工会经审委员会负责具体检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3、 反馈阶段:根据审查报告建议内容,各分工会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附件:基层分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表

二零一四年三月一十七日

附件:

基层分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表

自查项目

自查结果

该项提交材料名称

1.

是否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制度

2.

是否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3.

是否严格管理银行账户

4.

现金支出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5.

是否配备专职经费管理人员

6.

记账凭证(包含原始凭证)保管是否规范

7.

是否设置账簿

8

账簿登记是否规范

9.

各项费用支出是否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

10.

是否有固定资产明细账簿

上一条:2014年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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