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2]25号
各分会:
为进一步促进分会“教工小家”建设,按照校工会工作计划,校工会组织部分分会主席于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对申请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的11个分会进行了验收和复验。验收及复验结果如下:
机电系分会、自控系分会、机械系分会被评为模范“教工小家”;基础部分会继续保持模范“教工小家”荣誉称号;管理系分会、电子系分会被评为先进“教工小家”;计科系分会、材料系分会、电气系分会、经贸系分会、艺术系分会继续保持先进“教工小家”荣誉称号。
教工小家重在建设,贵在坚持,需要各分会的积极努力,更需要党政领导于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它体现的是一个单位的精神状态,反映了本单位的思想工作水平。每年校工会将对先进(模范)“教工小家”创建工作进行复验和验收,凡符合先进(模范)“教工小家”条件和标准的分会,校工会将予以物质奖励。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